车祸造成人员伤亡能和解吗
一场车祸可能会夺去人的性命,也可能会导致车上或周围的行人受伤等等。只要是车祸导致的伤亡,之后肯定是要进行处理。肇事者在处理车祸事宜的时候,希望能够跟伤亡者及其家属进行和解。那么,车祸造成人员伤亡能和解吗?若悠网小编为你仔细讲解。
车祸造成人员伤亡能不能和解
答案是否定的。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条第八款规定,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可见,车祸造成人员伤亡不能和解,需要报警。这是因为,车祸造成人员伤亡,需要进一步确定各方责任,可能已经触犯了刑法上的交通肇事罪,可能会受到刑法处罚。另外还有一些类型的车祸不能和解,具体包括:
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3、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4、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5、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6、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7、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前三项情形当事人不得自行协商解决,是因为这几项行为都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尤其是第2、3项所列行为对交通安全的潜在危害极大,必须予以严厉打击和惩处。如果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实际上就是放纵行为人的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处理的基本原则背道而驰。第4、5、6项情形当事人不得自行协商解决,这是由相关法律对“私了”适用范围所决定的。第7项情形当事人不得自行协商解决,主要是因为车辆碰撞的固定物一般是交通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往往造成了国家、集体、私人人身财产的损失,为了保证国家、集体、私人人身财产在受到侵害后能得到及时有效赔偿,对此类事故不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发生车祸哪些情况可以和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相关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车祸造成人员伤亡能不能和解?车祸导致受伤的情况是有很大的机会和解,具体是否能和解以及怎么样和解则需要根据具体责任、受伤严重情况等等来进一步的确定。要是你遇到车祸造成人员伤亡要和解的内容,不妨在线咨询一下若悠网进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