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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紧急避险时该如何做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6 阅读: 433次

在实践中车辆在正常行驶的时候,如果出现车辆或者行人交通违章的时候,驾驶者在紧急的情况下,要进行避险,而车辆在高速行驶时要进行避让是非常危险的,那么车辆紧急避险时该如何做?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车辆紧急避险时该怎么做

(一)因紧急避险引起交通事故,督促交警部门在事故责任认定中认定引起险情人的事故责任。

在因紧急避险引起的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时,应督促交警部门将险情引起人确定为当事人之一,按其行为及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确定其应负的责任。

(二)自身重视现场查勘工作,确定险情引起人。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应在接到电话报案时,提醒被保险人让险情引起人不要离开现场,提醒被保险人要求处警的交警部门对于在现场的险情引起人进行调查;进行查勘现场时,注意对于交通事故证人的调查取证,注意对于险情引起人的调查以及确定。

(三)在进行理赔前,积极促成险情引起人向被保险人进行赔偿。

在对紧急避险引起的交通事故进行保险理赔时,在引起险情人确定的情况下,保险人应积极促成引起险情人向被保险人进行赔偿。一则,引起险情人承担了赔偿责任,避免了其逃避法律责任;二则,节约了保险人的追偿成本。如果先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追偿,后再向引起险情人追偿,则不仅增加了环节,而且增加了成本。

但在促成险情引起人向被保险人进行赔偿前,要以赔偿高效、快速为前提,不能以要求被保险人向险情引起人主张权利而影响到被保险人的自由选择权。

二、车辆紧急避险时如何赔偿

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第四条约定:“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负责赔偿。”

《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三、紧急避险导致交通事故发生赔偿责任谁承担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社会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更大的损害,不得己而采取的紧急措施。紧急避险必须符合如下条件才能构成:一是必须存在正在发生,并威胁社会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合法权益的危险;二是必须情况紧急,没有其它方法可以避免危险才能采取避险措施;三是避险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也就是说,紧急避所造成的损害必须小于不采取这种措施必然造成的损害。

我国《民法通则》第129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所以,在因紧急避险引起的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时,应当将险情引起人确定为当事人之一,按其行为及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来确定其应负的责任。

1、当紧急避险引发的交通事故损害的利益小于保全的合法利益时,紧急避险行为无违章行为或虽有违章行为,但其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则由引起险情的行为人对损害后果承担全部民事责任。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的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乘车人的损失由引起险情的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当紧急避险的行为人有交通违章行为,与紧急避险引发的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则由引起险情的行为人承担主要民事责任,紧急避险的行为人承担次要民事责任。但可减轻或免除对乘车人的赔偿责任。

2、紧急避险损害的利益等于或大于保全的利益时,乘车人的损失由引起险情的行为人和紧急避险行为按过错大小划分赔偿责任后,承运人的赔偿责任仍应减轻或免除。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车辆紧急避险时该怎么做”问题进行的解答,因紧急避险造成交通事故的,避险人要督促交警部门认定引起险情人的事故责任,其次就是确定引险人。欢迎到若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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