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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车辆引发事故责任当如何承担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4 阅读: 401次

报废车辆以及不能够上路了,有些人的报废车辆并没有去报废,而是直接停在路边,结果不小心引起了交通事故。发生事故之后车辆的主人被受害者追究法律责任了,那么,报废车辆引发事故责任当如何承担?关注若悠网,了解更多知识。

报废车辆引发事故责任当怎么承担

首先是报废车不属于合法财产,不受法律保护,因此,你只须赔偿对方人身方面的损失,而对报废车的损失如修理费等,有权拒绝赔偿。

另外,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主要看当事人的行为与事故发生之间有无因果关系;该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即原因力的大小;以及当事人的过错程度。

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如果车主驾驶报废车发生交通事故,因对方违反交通违章规则,造成事故伤亡,使用报废车车主可以向法院上诉,要求进行赔偿。

如何认定是否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要科学的定义交通事故之构成不仅要对其定义进行明确,还要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目的和法律特征进行理解何把握。我们认为交通事故构成要件可分为形式要件与实质要件两方面。《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5项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据此交通事故形式要件可以概括为:

1、主体要件,即引起道路交通事故的行为主体——参与交通活动的人。虽说定义只说了车辆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但车辆是受人直接或间接控制,而且车辆是物不可能具有主观意识,只有人才会有主观意识而产生过错,因此交通事故主体应当是控制车辆的人;

2、行为要件,即行为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引起事故发生,因为行为如果没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是不会造成事故的,一旦造成事故必然是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

3、主观要件,根据上面定义可知需要作为主体的人具有过错,或者属于行为人不能预见的意外事故。在民法学中,过错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和损害后果的心理态度,这种心理态度可分为过失和故意。一直以来理论和实务界统一认知及之前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直接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的行为人主观上只是过失,《道路交通安全法》扩大了主观要件的范围。因为我们假定行为人主观上为故意,比如故意驾车杀人、故意驾车损坏财物等行为刑事部分应当由刑法规范,而民事赔偿部分仍然可以按照交通事故而不按一般的侵权行为处理。因为一方面该事故也是行为人故意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而引起的,也侵犯了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另一方面将此认定为交通事故可以让保险公司介入,给受害者获得赔偿的一个强力保障,充分体现了法律保障弱势群体和以人为本的精神。同样,因意外造成的事故之所以也纳入交通事故范围也是基于此考虑。所以行为人主观上为过错的,或者属于行为人不能预见的意外事故的仍然可以构成交通事故;

4、后果要件。即事故导致了人员伤亡、车辆、物品损坏等后果。交通事故属于一种民事侵权性质的事故,也符合侵权行为的几个要素,所以后果要件是必不可少的;

5、特殊要件。所谓特殊要件是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的性质分为车辆要件和道路要件。交通事故中必须有一方是车辆,并且车辆必须在道路上行驶。车辆包括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机动车是指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报废车辆引发事故责任当怎么承担?报废车辆发生事故后的承担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定,并不一定要负全部的责任大家可以好好了解清楚。报废车辆引发事故责任要用哪种方式进行承担你存在着问题的时候,可以找若悠网律师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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