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交通

怎么进行交通财产损失评估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31 阅读: 493次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就需要对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由责任的责任人进行赔偿,赔偿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的赔偿两大类,那么怎么进行交通财产损失评估?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如何进行交通财产损失评估

1、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条“公开、公平、便民、效率”的处理事故原则,在事故发生后,首先召集各方事故当事人协商“财产损失”。对于拒绝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四款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对财产损失的评估完成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评估结果后二日内,将评估结论复印件交其他方当事人。其他方当事人对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评估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进行重新评估。

3、依照其他规定放行事故车辆时,不考虑财产损失评估的完成情况。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如何进行交通财产损失评估”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在事故发生后,首先召集各方事故当事人协商财产损失的评估问题。欢迎到若悠网。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怎么进行交通财产损失评估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jiaotong/192986.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