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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随意停放怎么处罚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6 阅读: 428次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都知道违法停车不仅触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也妨碍了他人的交通通行,更会给自己造成不便。每个人都要提高个人的素质,在不违法的基础上,更要做一些有益于社会的事。对此,若悠网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车辆随意停放该如何处罚,希望分享的内容能够有所帮助。

车辆随意停放怎么处罚

如果机动车驾驶员在现场,经交警劝诫后,驶离现场则不予处罚,若拒绝离开,则处以罚款200元。此外,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可以拖移机动车。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第五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二百元罚款:(二十六)违反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或者临时停车规定,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的。

具体分为三种情形:

1、机动车驾驶人在现场,立即驶离的,不处罚;

2、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处50元罚款;

3、机动车驾驶人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的,处200元罚款。以上均不记分。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交通警察对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违法停放机动车行为,应当在机动车侧门玻璃或者摩托车座位上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并采取拍照或者录像方式固定相关证据。

第三十一条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可以将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拖移机动车的,现场交通警察应当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固定违法事实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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