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死亡赔偿多少
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在工作的过程中如果突发急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伤,获得相应的赔偿,那么下班途中死亡赔偿多少?下面由若悠网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下班途中死亡如何赔偿
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如果劳动者在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死亡的,并不承担主要责任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可以获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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