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评残标准之范围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原则、方法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 theinjuredinroadtrafficaccident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遭受各种暴力致伤的人员
2.2
伤残impairment
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
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
2.3
评定assessment
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2.4
评定人assessor
办案机关依法指派或聘请符合评定人条件,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
2.5
评定结论assessmentconclusion
评定人根据检验结果,按照伤残评定标准,运用专门知识进行分析所得出的综合性判断。
2.6
评定书assessmentreport
评定人将检验结果、分析意见和评定结论制成的书面文书。
2.7
治疗终结treatmentfinality
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