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财产损失评估费谁承担
在现实生活中造成交通事故的,往往会出现财产的损失和人员的伤亡,而造成财产损失时就需要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进行赔付,赔付损失的首先要评估财产的损失,那么交通财产损失评估费谁承担?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交通财产损失评估费怎样进行承担
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通常情况下请求人先出评估费,若胜诉,则该费用法官会判决让对方承担。
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在诉讼中则是谁请求谁先承担费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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