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医疗及医疗纠纷的分类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 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 各执己见的情形。
定义满足4个要件:① 特定在医疗服务领域;② 当事人都是合法民事主体;③争议事实是过失行为;④ 过错责任处于待定状态。此概念涵盖了有过失和无过失的所有情形,体现了医疗纠纷概念的外延和内涵,排除了发生在医疗行业的其他纠纷,如工程建设合同纠纷、 医疗设备和药品买卖合同纠纷、人事仲裁、劳动纠纷等。
引发医疗纠纷的原因很多,概括分为6大类:1,诊疗行为存在过失并造成损害结果,如4级12等医疗事故和非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2,虽有诊 疗过失但未造成损害结果,如手术中误伤相邻组织但及时处理愈合;3,不存在诊疗过失但确有损害结果,如麻醉意外,手术并发症,药品不良反应等;4,生物药 品、器械设备、耗材敷料等医疗供应品发生意外,包括涉嫌产品质量责任的;5,患方对医疗风险认识不足,单方面误解,如早产儿本身就是新生儿脑瘫的致病因 素;6,与诊疗行为本身无关的其他纠纷,如患者自残自杀或非医疗行为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