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要求
【交通事故鉴定】北京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指南
北京交通事故伤残评定须知提醒大家要注意鉴定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如果大家不知道步骤的可以参阅北京交通事故伤残评定须知,做到心中有数。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可谓是很难理清的问题了,做伤残鉴定也不知道具体的注意事项和地点,针对这一情况小编整理了北京交通事故伤残评定须知,希望能对需要帮助的朋友解决难题。北京作为我们国家的首都,所体现的也是便民的原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也是按照这一原则规定的。
北京交通事故伤残评定须知给大家讲述了规范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大家一定要记清楚,以免漏记导致鉴定的延误。
一、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在治疗终结后,可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申请伤残评定。
二、伤残评定前应准备以下病情材料:
1、经医院的诊断证明及出院证明,颅脑损伤较重者应有住院病历(复印件)。
2、骨折伤者要准备受伤初期及治疗期间的X光片。
三、法医可根据病情需要做进一步检查。如评定材料不足后未到评定时机不予受理。建议:骨折及轻、中度颅脑损伤3个月以上,高度颅脑损伤6个月以上进行评定。
四、法医于评定材料齐备后30日内做出《伤残评定书》,《伤残评定书》由事故办案单位取回。
五、伤残评定时间:星期一、二、三上午(9:00-11:30),下午(1:30-3:30)。星期四、五上午(9:00-11:30),下午不办公。
六、伤残评定地点:海淀区清河镇龙岗路一号,北京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院内,找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事故伤残评定门诊。
看到这我相信大家都了解了北京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流程了,其实小编不希望大家用到这些须知,安全行车才是大家所希望的,所以大家要以身作则的维护我们行车安全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