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如何选择管辖法院?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选择哪一个法院进行诉讼,这不仅关系到当事人诉讼成本(包括交通费、住宿费等)问题,而且关系到赔偿标准的适用问题。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费用按照受诉法院的赔偿标准计算。因此,选择一个对自己有利的法院进行诉讼显得至关重要。
一、有管辖权的法院
交通事故是侵权行为引起的,因此人民法院在受理交通事故案件时应当按照侵权行为确定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交通事故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管辖法院:
1、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当交通事故案件存在数个被告的情况下,其中任何一个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均有管辖权。
2、侵权行为地
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上述法院均拥有此交通事故案件的管辖权。当交通事故的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与原告住所地一致时,原告住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发生交通事故,报警处理,交警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根据责任认定书协商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由受损害方起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双方的过错,结合法律法规划分责任比例,分担赔偿损失。交通事故诉讼流程分为立案、审理、执行这三个主要组成部分。
二、起诉法院的选择
1、确定可供选择的管辖法院
甲(石家庄人)在石家庄被乙(北京人人)驾驶的汽车(车主为乙)撞伤。在该案中,甲即可选择在石家庄 (侵权行为地)法院起诉也可选择在北京(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2、比较具有管辖权法院所在地的赔偿标准
在上述案例中,甲可对石家庄和北京两地所适用的赔偿标准进行比较,看看哪个地方的赔偿标准更高。
3、结合自己的诉讼成本,选择有利于自己的管辖法院
同样根据上述案例,甲在选择管辖法院的时候,必须综合考虑到北京法院起诉的诉讼成本问题,如果北京的赔偿标准远远高于石家庄,则可选择在北京法院起诉;如果北京的赔偿标准和石家庄相差不大,则可选择在石家庄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