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三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近日,全国接连发生多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此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切实加强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现将近日发生的三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通报如下:
2010年2月8日14时许,河北省唐山遵化市白云旅行社有限公司一辆号牌为冀BM1287的旅游客车(核载53人,实载53人),由广东省东莞市开往四川省泸州市,当行至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境内国道050线3010公里加105米处时,与一辆号牌为桂M83315的越野车相撞,致使大客车从公路左侧翻下约69米深的斜坡,造成7人死亡、50人不同程度受伤。据初步调查,事故的直接原因为越野车违法占道、超速行驶所致。
2月10日凌晨3时45分,一辆号牌为粤SFM838的小轿车,行至福建省诏安县境内沈海高速公路2477公里加700米处,在快车道尾随追撞前方号牌为粤B98373的大客车后,冲到慢车道并起火燃烧。随后,一辆号牌为闽BY0555的大客车又与粤B98373的大客车追尾相撞,导致7人死亡、10人受伤,其中4人重伤。据初步调查,事故的直接原因为小轿车超速、闽BY0555大客车驾驶员疲劳驾驶所致。
2月10日7时40分,陕西省汉中市汽车运输总公司一辆号牌为陕F16093的大客车(核载33人,实载33人),由甘肃省陇南市开往陕西省略阳市,当行至陇南市武都区境内省道205线125公里加200米处时,车辆驶出路外翻入沟中,造成8人死亡。据初步调查,事故的直接原因为雾大、路面结冰湿滑所致。
以上三起事故的发生,暴露出部分地区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相关部门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等突出问题。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严防春运期间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突出预防为主,强化事前预防各项措施,进一步加强春运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特别是张德江副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务必把春运期间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切实做好应对冬季大雾、雨雪冰冻等恶劣和极端天气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二是突出加强监管,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客车超速、超载、非法营运等行为。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安全管理;督促运输企业对营运客车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坚决杜绝不合格的客运车辆参与营运;督促运输企业对营运客车驾驶员强化监管,充分利用具有汽车行驶记录仪功能的卫星定位系统(GPS)等技术,加强对营运车辆驾驶员的动态监管,避免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非法上下客和非法跨区域经营等行为,对于在春运期间发生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速予以处理。
各地公安机关要按照公安部关于切实做好春运期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部署,合理配置警力,采取定点检查和流动巡逻相结合、区域协作和联勤等有效措施,突出对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的路面管控。发现客车超速、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处罚。
三是突出落实责任,严格安全问责制度,依法从严从速查处事故。各地要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春运期间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及时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依法从严从速处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迅速落实整改措施,并将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