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离婚房子有房贷怎么办
一、两个人离婚房子有房贷怎么办
在离婚案件中涉及到存在房贷的房产时,如果其界定为夫妻共有财产的话,各相关当事人都有权通过相互磋商来决定如何对此财产进行分割。
然而,若争议无法在双方之间得到妥善解决,那么法院将不予以介入。在这种情况下,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当夫妻中的任何一方在婚姻缔结前签署了不动产买卖合同,同时以外援个人的资金作为前端首付,并且向银行申请贷款,而在婚后用两人共同的资产进行归还贷款的行为发生后,如果不动产的所有权被登记在首次付款支付者名下,那么当这对夫妇面临离婚的时候,他们需要就此不动产的处置达成一致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两个人离婚,房子贷款没还完可以过户给另一方吗?
在离婚之后,若尚未偿还完房屋按揭贷款的情况下,也完全具备办理房屋所有权转让手续的条件。具体而言,对于此类情形,您可以根据自身状况选择两种操作手法:
首先,可以选择提前归还给银行相应的贷款本金及利息;
其次,若无力支付一次性偿还贷款款项,便可与贷款银行进行协商,尝试更改借款人信息,并重新签署一份正式的住房贷款抵押合同。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针对离婚诉讼中所涉及到共有房产的房贷解决事宜,双方应当优先采取寻求协议分配的办法进行沟通与协商。如经过充分努力后,未能达成共识,法院便无法启动主动干涉程序。倘若在此情况下,某一方在婚前签订了购房合同并支付了首付款项,而在婚后则由双方共同承担贷款还款责任,且房产登记在首付款方的名下,那么在面临离婚的时候,就必须通过协商来妥善处理这处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