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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多久可以办理完成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4-07-12 阅读: 61次

一、离婚多久可以办理完成

离婚手续需要在大约一个月的时间内完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若夫妻之间达成离婚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表达,同时应由各方亲自前往当地的婚姻登记部门进行离婚登记申请。在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的30天之内,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婚姻登记机构提交撤销离婚登记申请的请求。

然而,超过上述期间限制后的第30日,如果双方未能申请领取离婚证书,将被视为已经撤销了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多久可以离

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通常需要三十天到六十天的时间来完成所有程序。而对于诉讼离婚来说,一般的情况是一审需时长达三个月、六个月乃至更久的十二个月不等。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收到由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离婚登记之日起的第三十天开始算起,必须在满三十天之后才可再次向该部门提出离婚证的申请。

至于诉讼离婚的一审程序,根据具体案件的复杂程度和适用的法定期限不同,可能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简略程序需要三个月的时间来审理,普通程序则需要六个月甚至可以达到十二个月;如果存在特殊的情形,法院也有权决定适当延长审理期限六个月。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的明确规定,离婚手续办理所需时间大约为一个月左右。在此期间,夫妇双方需要就离婚事宜达成正式且符合法定要求的书面协议,并将其呈递给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构进行审批和确认。值得注意的是,在提交申请之后的30天以内,夫妻双方中的任意一方均有权提出撤回申请。然而,如果在这30天期限结束时,双方仍未能成功领取离婚证书,那么该申请将会被视为自动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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