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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没有遗嘱房产孙子和姑姑怎么办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4-07-11 阅读: 104次

一、老人没有遗嘱房产孙子和姑姑怎么办

当老年人未订立遗嘱的情况发生时,孙辈并无权直接获取其祖父财产的所有权;享有祖父遗产优先权的属第一顺位继承人,即祖母、祖父的子女以及祖父的父母等亲属。

然而,若继承人在被继承人离世前已先行辞世,则可由该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代为行使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二、老人没有户口怎么解决

关于老年人口缺失户籍状况下如何采取相应措施的问题,我们建议老年人寻求子女亲属的协助以完成户口迁移手续。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老年人,即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且具备合法固定住所的,他们可以根据以下详细指南准备所需证明材料并向户口迁入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1.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正式书面申请;

2.申请人的婚姻状况和家庭关系证明——退休证明的原始文本;

3.父母和子女的个人户籍信息——《居民户口簿》及其《居民身份证》的原件以及其复印件;

4.子女拥有合法产权房屋的证明文件——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老人没有遗嘱房产孙子和姑姑怎么办”,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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