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可以取消探视吗
一、协议离婚可以取消探视吗
离婚协定中不得擅自割舍掉配偶对子女的探望权。此项权益乃为非亲自抚养孩子之父母所独享之特有权利,是一种亲情的延续,无法进行自我处置。一般而言,赋予探望权的意义在于其既象征着一种父母应尽之义务,同时也是父或母亲方必须严格遵循的法定责任。因此,关于放弃探望权的意愿申明并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即便在签署协议之时,双方共同商议同意放弃探望权,仍有权依法主张探望亲子的权利。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简称“《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之明确规定,夫妻离异以后,未承担直接哺乳任务的父或母,享有探望子女的合法权益,另一方则负有为对方提供协助的法定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具体方式与时间段,可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共识;若是未能就此达成共同意见,则将由法院作出裁决。若父母在行使探望子女权利过程中,其行为对子女身心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则法院有权依法中止该行为;待终止原因消除之后,则需恢复对子女的探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协议离婚可以不把所有房产写进去吗
关于离婚协议是否必须涉及财产分配事宜的观点:
1、在法律层面上,夫妻双方对于离婚协议的内容拥有完全自主决定权,这也就意味着夫妻双方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以及需要自由设定协议条款和内容;
2、那么,如果夫妻双方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都能协商达成一致,即可不涉及房产等特定资产的具体分配,只注重于双方现有财产及权益的合理合法化处理;
3、若是夫妻双方选择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则需要签订正式的书面离婚协议,并且必须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确保相关法律程序得到妥善履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协议离婚可以取消探视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