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个人买的房子婚后再买房是共同财产吗
一、婚前个人买的房子婚后再买房是共同财产吗
在现行法律制度中,个人在婚前购买的房产即便在婚后也并不当然地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主要源于法律所规定的原则——即夫妻双方的个人财产在缔结婚姻关系后并不会自动转化为共同财产。
然而,若夫妻之间能够按照法定程序或自行签署财产协议,明确达成共识将婚前财产在婚后共同享有所有权,那么这些财产便可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婚前个人买的房子加上配偶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依照现行法律规定,婚前不动产如婚后添加其配偶姓名,将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这是因为,在未添加配偶姓名之前,这部分不动产为个人单独拥有;而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姓名,便意味着对原先的婚前财产所有权进行了重组和约定,被视为共同拥有的资产。
值得注意的是,在产权登记中若出现另一方的姓名,则表示该方享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至于日后的分配问题,应当遵循双方的协议处理,若无任何协议,那么就需要全面权衡各方面的因素,尤其是各方对该房地产所做出的贡献程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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