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立案流程怎么走
一、离婚立案流程怎么走
关于涉诉离婚案件的立案程序主要如下:
1.首当其冲地要撰写点起诉,也就是所谓的起诉状了;
2.其次,根据起诉状的内容和诉讼所需,充分发掘出相关证据以便在后续诉讼环节使用;
3.紧接着,把你精心起草的起诉状和搜集整理的证据提交给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处理;
4.当接收到法院的回执确认审批通过后,即意味着法院开始正式受理你的案件;
5.然后呢,法院将你的诉讼材料副本在规定时期内正式发送给对方当事人;
6.法院在受理此案以后,会安排开庭日期,同时向双方当事人发放庭审通知(传票)以告知开庭事宜;
7.到了开庭当日,各方当事人都有权利委托律师或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代理参加开庭;
8.最后的步骤是法院依照原告原提出的诉讼请求及双方提供的充足证据来对是否批准离婚、财产分配,以及子女抚养问题等方面做出最终裁判。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立案了多久才能有结果
诉讼离婚自立案受理之日起,根据案情所需,通常会在三个月至六个月之间结案。此时间范围主要取决于诉讼案件所采用的审理程序类型。若采用常规审判程序,则应在立案受理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完成案件审理;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处理,可申请延长六个月。而对于采用简化审判程序的案件,通常要求在立案受理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完成审理工作。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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