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如何有效
一、遗嘱如何有效
有效的遗嘱须遵循以下四项基本准则:
首先,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备的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其意志表达需真实可信,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欺诈或威胁;
再次,遗嘱内容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有任何形式的篡改或伪造;
最后,立遗嘱人对于遗嘱中所涉及的财产必须拥有完整的所有权。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者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所立下的遗嘱将被视为无效。
此外,遗嘱必须充分体现遗嘱人的真实意愿,若因受到欺诈或胁迫而订立的遗嘱则同样无效。
同时,伪造的遗嘱亦属无效。
如遗嘱在订立后遭到篡改,那么篡改部分将被视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遗嘱如何订立才具有法律效力
所谓“有效”的遗嘱,其定义即是当遗嘱满足约定的特定前提条件之后,即可取得法定的实行权利并受法律保护和强制执行。
它需要具备以下四个基本要素:
首先,遗嘱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能够自主决定并实施遗嘱行为。
其次,遗嘱应当是遗嘱人真正意愿和真实想法的体现。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出现多份相互冲突、内容不一致的遗嘱,此时以最后依法订立的公证遗嘱所表述的意思为准,若没有公证遗嘱存在,以最新的遗嘱内容作为首要依据。
第三,遗嘱的具体内容不得违背遗嘱人去世之时所适用的现行法律法规。
最后,遗嘱的格式和呈现方式也要遵循法律制度的相关规范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遗嘱如何有效”,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