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但是不付儿子赡养费是多少
一、协议离婚但是不付儿子赡养费是多少
夫妻离婚之后,未实际监护未成年人之一方向未成年子女支付的款项称之为“抚养费”而非“赡养费”。
关于赡养费问题,应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若无法达成共识,则需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裁决。
具体而言:
1.具有稳定经济来源者,其所需要承担的抚养费通常按照其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比例计算。
2.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家庭,抚养费的金额可以根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水平,参考上述比例来确定。
3.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可以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父母双方亦可通过协议方式,约定由其中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同时由该方全权负责子女的所有抚养费用。
然而,当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足以满足子女所需费用,且对子女的健康成长产生不利影响时,此种协议将不予认可。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协议离婚要注意哪些问题
在选择协议离婚的情况下,以下几个方面需要您格外留意:
首先,这份协议书的内容与形式都必须严格遵守现行法律法规,确保其合法性;
其次,内容中需明确表达出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并对涉及到子女抚育、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诸多关键事项达成共识;
再者,虽然双方已经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确认,但只有当你们俩人都顺利拿到离婚证书的那刻起,这份协议才能正式生效以及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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