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女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一、离婚起诉女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1、在进行诉讼离婚时,即便女方反对,同样可以达成离婚的目的。
当事人需要搜集能够证明夫妻之间情感已经破裂的各类证据,然后根据这些证据来撰写起诉书。
将整理好的起诉书以及相关的证据提交至法院,经过法院的调解程序仍无法化解矛盾,并且法院能够认定当事人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情况下,即便女方坚持不愿意离婚,最终也应判定离婚的结果。
2、当首次提出离婚请求时,若对方表示反对,但并无法律规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特定情形出现,那么法院通常会选择不作出离婚判决。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在缺乏法定离婚条件的离婚诉讼案件中,如果对方坚决反对离婚,这往往成为法官拒绝做出离婚判决的一个关键性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起诉流程怎么走需要多长时间
若夫妻间的情感纽带已经彻底破裂,另一位配偶有权直接向被告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请求;
而当被告的户籍地址与其常驻地址相异时,其依然有权利向被告的长期居所地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申请,并且在向法院提交书面诉状的同时,必须按照被告的数量提供相应份数的起诉书副本。
关于诉讼离婚的一审审理期限,依据简易程序需要耗费三个月的时间,如果采用普通程序,则需要六个月。
而二审审理期限则为三个月。
因此,从整体上看,一起离婚案件从开始至结束所需最短时间为三个月,最长时间则可能达九个月之久。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起诉女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怎么办”,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