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如何生效
一、遗嘱如何生效
若遗嘱要具备效力,务必遵循下列严格标准:
1、作为遗嘱主体,所有器量健全之人皆有全权制定遗嘱;
2、此遗嘱必须为立嘱者的真实意愿表达,且在其订立过程中未遭受任何形式的欺骗或威胁;
3、遗嘱本身绝不能是虚假的;以及4、遗嘱在订立后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篡改。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无民事行为能力者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所立之遗嘱将被视为无效。遗嘱必须充分体现立嘱者的真实意愿,如因受骗或受胁迫而立下的遗嘱则不具效力。伪造的遗嘱自然也无法获得认可。
此外,遗嘱一旦被篡改,那么篡改部分将被视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遗嘱如何订立才具有法律效力
所谓“有效”的遗嘱,其定义即是当遗嘱满足约定的特定前提条件之后,即可取得法定的实行权利并受法律保护和强制执行。
它需要具备以下四个基本要素:
首先,遗嘱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能够自主决定并实施遗嘱行为。
其次,遗嘱应当是遗嘱人真正意愿和真实想法的体现。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出现多份相互冲突、内容不一致的遗嘱,此时以最后依法订立的公证遗嘱所表述的意思为准,若没有公证遗嘱存在,以最新的遗嘱内容作为首要依据。
第三,遗嘱的具体内容不得违背遗嘱人去世之时所适用的现行法律法规。
最后,遗嘱的格式和呈现方式也要遵循法律制度的相关规范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遗嘱如何生效”,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