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都有哪些
一、离婚法律都有哪些
我国关于离婚的法律规定如下:男女在离婚意愿上达成一致的,应准许其办理离婚手续。在此过程中,双方必须向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以确保符合法律程序。当婚姻登记机构经过审核认为双方确属自愿离婚,且妥善解决了子女抚养及财产分配问题后,将会颁发离婚证书。若男女任何一方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婚姻关系,可先寻求相关部门进行调解,如未能达成协议,则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离婚案件时,首先会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工作,如果经调解仍无法挽回感情,则视为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应准许离婚。具体而言,以下五种情形被视为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许离婚:
1、存在重婚行为或配偶与他人长期稳定地共同居住生活;
2、存在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
3、存在严重的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合而分居满两年;
5、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特殊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法律规定有什么,具体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明确规定,夫妻若希望达成协议离婚,则必须在婚姻登记机构进行相应的手续办理。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婚姻登记部门接到离婚登记申请时,需在该申请提交后的三十日内,如有任何一方对此表示不同意或撤销意愿,便有权随时撤回其离婚登记的申请。
这里所提到的“离婚”,特指的是夫妻依照法律基础上的种种条件与严守的程序而选择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法律都有哪些”,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