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见证人亲戚行不行,法律有规定吗
一、遗嘱见证人亲戚行不行,法律有规定吗
亲属在某些情况下可担任遗嘱见证人,然而,诸如尚未取得或已经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者、受到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者、遗产继承人、被遗赠人,以及与上述人员存在利害关系之人等均不适合担任遗嘱见证人。
因此,在亲属适用上述任何一项条件时,都将无法成为合适的遗嘱见证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二、遗嘱见证人的法律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遗嘱见证人”原本应是无利益冲突之人,即便由于其特定身份导致遗嘱效力缺失,亦无需承担任何民法赔偿之责。
反之,若在民事诉讼过程中,立遗嘱见证人供应虚假证言,则可能被视为妨害诉讼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法院有权予以训诫、罚款乃至拘留等各种强制措施。
然而,如若法院并未执行任何措施,则对立方当事人仍可行使权利加以申诉,然最终裁决权仍归于法院,并且此项决议不得复议或上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遗嘱见证人亲戚行不行,法律有规定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