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方有肢体残疾会判离吗
一、离婚一方有肢体残疾会判离吗
若残疾一方系因婚姻期间罹患重大疾病或遭遇意外事故而导致残疾,并且当前确实需要他人照料,此时若另一方单方面提出离婚请求,便有可能触犯遗弃罪行。
在处理此类涉及离婚诉求的案件时,由人民法院主导的司法裁判应当以调解为基础原则;
然而,若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经调解无果,即便其中一方属于残疾人身份,亦应准许其离婚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一方有婚外情,财产怎么去分割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法律条文,我们需要遵循以下几个重要的原则性指导:
首先,正是人人平等的原则。
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夫妇在离婚时都应当享有平等的权利去分享他们的共同财产;
其次,要考虑到未成年孩子及女方的利益,尤其是在财产分割方面可以适当地向女方多加倾斜以保障她们的权益;
再次,则是要维护无过失一方的利益,具体来说就是当其中一方因为重婚或是与他人生育孩子而导致婚姻破裂时,无过失的一方可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当然不必担心,如果我们有足够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某一方有婚外情行为并且真实无误的话,这一方就会被视为过错方,那么在财产分割环节上可适当向无过错的一方倾斜;
最后但同样关键的一点,我们需要明确,任何一方在结婚前所拥有的个人财产,这些资产并不包括在离婚财产分割的范畴之内。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一方有肢体残疾会判离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