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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怎么分配财产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4-06-24 阅读: 56次

一、离婚怎么分配财产

若夫妻双方已就财产归属达成书面协议或虽未签署书面文件但双方对此并无任何异议,那么当夫妻关系解除之时,应当按照该协议或共识进行处理。

然而,如有任何规避法律规定的约定,则此类约定将被视为无效。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夫妻双方所获得的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一方或双方通过劳动所得的收入以及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从继承、赠与中获得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因知识产权而产生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在承包、生产、经营等活动中所获取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所享有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等。前述法律规定,离婚时,个人财产的部分,不得分割,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共同财产的部分,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离婚怎么分配房产与债务

一、当离婚涉及到房产分配问题时,首先需审视双方先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此是否已有明确约定,若存在约定,则应依照约定条款履行;

反之,则应依据以下权责边界进行处理:

1.若一方承担全部房款并将该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己方名下,此种情形引发的房产归属争议在离婚诉讼中可作个人财产对待,除非存在例外情况,离婚之时方可予以分割;

2.若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一方全额支付购房款项,然而房屋所有权却登记于双方姓名之下,根据法律规定,此类房产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须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否则不得不诉诸法院进行裁决;

3.若在清醒状态下登记前就以贷款方式购买了房屋并登记在单一方名下,但之后却是通过共同财产偿付贷款,在这样的情况下,离婚时涉案房产归属于登记方,但登记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房产增值部分以及房贷本息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非登记方在此方面有权提出分割请求;

4.不论结婚时间长短,只要是夫妻婚后面临用共同财产购置而成的房地产,无论该房产所有权归属于哪一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均应视为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

5.倘若在离婚诉讼中牵扯到一方亲生父母为其子女购买的房产归属问题,以及双方亲属共同资助购房事宜等,需要注意的是,这部分房产在无其他特别约定前提下皆视为对其子女单独的赠与行为,属于个人财产,因此在离婚案件中无需昭告分割;

6.在涉及到父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问题时,购房资金来源无论来自于哪一方的父母群体且房屋所有权归属于某一子女,如条件允许,应当按照各自父母的实际出资金额进行分配,未作明确约定的,则视为共同共有;

二、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关于债务部分的处理也须遵循协商解决原则,无法自行解决的,由司法机关依据法律程序作出正当判决。

通常情况下,个人债务应当由个人独立背负,但夫妻共同债务则必须依赖夫妻共同财产来负担,万一双方无法自行就债务问题达到共识的话,也切勿忘寻求司法裁决。

但是,无论是何种解决方式或是法院裁决结果,裁决内容及双方协商过程均不能影响善意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与利益。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怎么分配财产”,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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