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的赠与可以撤销吗
一、离婚协议的赠与可以撤销吗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赠与人享有在其所赠送之财产的权利发生转移之前撤销该项赠与的权力。
故此针对离婚协议中所涉及到的赠与事宜,只要赠与人在其所赠送之财产的权利尚未正式转移出去之时,均有权撤销这一赠与行为。
然而,若离婚协议书已经过了公证程序,那么便无法再进行撤销操作。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离婚协议的财产分割有效吗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满足以下条件时,视为具备法定效力:
第一,行为人应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其意思表达必须真实无误;
第三,不得违反任何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亦不得违反社会公共道德和善良风俗的约束。
然而需注意,此类财产分割协议仅在正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方能产生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协议的赠与可以撤销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