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民政局要留一份吗
一、离婚协议民政局要留一份吗
在办理离婚手续过程中,相关法律规定并不强制要求当事人将所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留存在婚姻登记机关内。
实际上,离婚协议书通常需由双方自行草拟或委托律师代为起草完成,且应制作一式叁份,应用A4规格尺寸的纸张进行打印或以同规格纸张手书,同时再复印两份确保副本清晰完整。
但须特别强调的是,所有叁份离婚协议书不得有任何涂抹或修改痕迹,且双方夫妻均不得在签署及填写日期之前对此进行任何内容的填补和补充。
若出现特定情况使双方无法自行编制离婚协议书,则可主动向婚姻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说明,该部门会为您提供相应的离婚协议书表格供您填写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协议要公证吗
离婚协议不需要进行公证。离婚协议在办理离婚登记后即会生效,不需要再去办理公证。不过如果当事人想办理公证的,法律也不会禁止,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如果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需要修改的,需要就修改后的内容在进行公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协议民政局要留一份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