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过了冷静期还能改协议吗
一、离婚协议过了冷静期还能改协议吗
依照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在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后的第30天起,若还有任意一方未表示出愿与对方共同结束婚姻生活的意愿,此时仍可选择撤销此项离婚登记申请,且须在前述期限过后的相同时间段内,由双方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文件,以申请发放离婚证书。
逾期未完成前述手续的,则应被视为已经放弃了撤销申请的权利。
在此离婚冷静期内,双方的婚姻关系实际上并未终止,一直保持着夫妻状态。
因此,无论何时,关于这一阶段的离婚协议内容都有可能发生变更和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协议要公证吗
离婚协议不需要进行公证。离婚协议在办理离婚登记后即会生效,不需要再去办理公证。不过如果当事人想办理公证的,法律也不会禁止,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如果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需要修改的,需要就修改后的内容在进行公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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