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孩子判给对方,孩子还能同时分父母的财产吗?
一、离异孩子判给对方,孩子还能同时分父母的财产吗?
无法进行资产分割。
若站在所有权的角度进行深入剖析,将财产登记至子女名义之下时,实际上资产所有权已然归属于子女,而非与其离婚的父母。
对于离婚夫妇而言,他们仅仅是非物权权利人,仅能够对彼此共有的夫妻共有资产进行分割处理。
倘若从监护人权责的角度出发进行分析,既然社保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们,那么其处置资产等行为便需始终以未成年人为利益中心。
在离婚夫妻试图分割子女名下财产的情况下,这种行为无疑是对子女合法权益的损害和侵犯,所以也不应该被允许进行资产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二、离异孩子抚养怎么判
父母离异,对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
一般两周岁以下子女归母亲一方,如果母亲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应当由父亲一方抚养: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两周岁以上子女由法院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判决,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对于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异孩子判给对方,孩子还能同时分父母的财产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