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恤金和丧葬费是同时发放吗
一、抚恤金和丧葬费是同时发放吗
实际上,抚恤金也可以称之为抚恤费,乃是由国家或者相关部门依照特定规范向故世者家属或者伤残员工颁发的一种经济补助。
对于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中的员工而言,如果他们因为公务而受伤并被定为残障,甚至完全失去了劳动能力无法再进行正常工作的话,那么相关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有义务向这些伤残员工发放抚恤金,并且直到其生命终结的那一刻。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二、抚恤金和保险金的继承的规定是什么
抚恤金是指公民因工伤、交通或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造成伤残或死亡的,国家或有关单位按相关法规规定发给伤残者本人或死者家属一定金额的慰问金及生活补助费。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保险金属于受益人的合法财产,不能被继承,也不能用来偿还投保人生前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抚恤金和丧葬费是同时发放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