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私下领养孩子协议书是否合法
一、双方私下领养孩子协议书是否合法
私自领养孩童行为在我国是明令禁止并属于违法的行为,这正是由于通过合法渠道进行领养,是一项必须经由相关部门批准且具有法定程序的行为。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任何形式的儿童领养行为都必须经过县级及以上级别的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进行注册登记方可实施。
而且,对于那些无法找到亲生父母的未成年人,负责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在正式登记之前,还需对其进行公示公告。
除此之外,作为收养人,他们也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才能顺利完成领养过程:
首先,收养人本身应为无子女或仅有一名子女的情况;
其次,收养人应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来承担抚养、教育以及保护被领养人的责任;
再次,收养人自身不得患有任何可能影响被领养人健康成长的疾病;
最后,收养人自身不得存在任何可能对被领养人健康成长产生不良影响的违法犯罪记录,并且年龄需达到三十周岁以上。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二、双方私下写的离婚协议书有效吗
双方私下写的离婚协议书只要基于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协议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话,就是有效的。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双方私下领养孩子协议书是否合法”,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