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见证人要求有哪些
一、遗嘱继承见证人要求有哪些
关于遗嘱见证人所需具备的资格和条件,以下几点值得我们关注:
首先,见证人必须是完全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反之,如若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没有见证能力。
其次,见证人应能充分理解遗嘱内所包含的各项内容以及相关的法律术语和文字描述;
最后,见证人不应是遗嘱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同时也不能是与上述两者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士。
在这里,所谓的“利害关系”主要指的是与继承人、受赠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或者亲属朋友等密切联系的人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二、遗嘱继承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般只有法定继承,才会涉及到继承人的继承顺序。在遗嘱继承中并不会涉及继承人顺序的问题;
法律对此不做强制规定,由立遗嘱人自主决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继承人,必须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且必须是自然人;包括: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遗嘱继承见证人要求有哪些”,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