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立案需要什么材料
一、起诉离婚立案需要什么材料
1.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居住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
若系丢失身份证者,则需提交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含有本人人口信息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3.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结婚证书已灭失或者不在被诉方手中掌握,须提交由原婚姻登记机构开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以及复印原结婚登记档案资料等相关凭证,均需加盖该登记机构核对无误后的公章(此类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同样应当为一式两份)。
在立案受理过程中,只需携带其中一份结婚证书便可顺利完成手续;
4.户口簿复印件(含本人页面及户主页面)两套;
5.财产清单复印件两套。
其中,财产清单属于案件立案所需的关键材料之一,其重要性就在于法院将会按照原告所填报的财产名单中所列之财产项目向其收取相应诉讼费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立案多少钱
起诉离婚立案一般是交纳50元至300元。
如果请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需要再缴纳费用;
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起诉离婚立案需要什么材料”,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