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的是重婚。
重婚的核心含义是指,当一个人在已经合法缔结了婚姻关系后,再次以同样的方式与另外一个人订立夫妻关系,也就是在他或她和从前的合法伴侣并没有结束婚姻关系的前提下,便进入到了新的婚姻关系潮流。
在现行的法制框架下,重婚无疑违反了神圣的宪法和法律原则,
因此,任何形式的重婚都会被法律明确认定为非法行为,导致原本的婚姻关系被判定为无效。
其次,根据当前普遍存在于世界各国的法规,对于某些特定的亲属之间的婚姻登记却设置了禁止性条款。
这种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将不会受理相关申请。
最后,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年龄问题。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男人在22岁以前以及女人在20岁以前,均不能进行结婚登记手续。
反之,提倡晚婚和生育,以实现人口增长与经济发展的和谐循环。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婚姻无效的条件
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
1、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2、确认婚姻无效必须是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该婚姻被确认无效的,自始无效。
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