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房产证写单独所有,是个人财产吗
一、婚后买房,房产证写单独所有,是个人财产吗
全款购买房屋并进行登记注册时,若所购房产的房产证上仅记录了一方的姓名,而未存在夫妻双方针对此房产的特别书面协议,则该住房的所有权将被认定为是由夫妇两人共同拥有,即享有平等的一半权益。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房产证上只标注了其中一人的名字,也会被明确注以“单独所有”的字样,以防止房产所有者私自添加其他人员成为房产共有人。
倘若未经注明“单独所有”事宜,该套住房的所有权便视为归房产证上已登记之人所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后买房,怎么才可以算自己的个人财产
1、婚前订立财产协议。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订立了财产协议,并经过公证。这样一来,婚后财产就会按照该财产协议执行,当一方使用财产协议中约定的个人财产买房时,房子就属于个人财产了。
2、父母买房,然后赠与子女。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写在出资人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婚后买房协议。民法典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共同或部分各自、部分共同,而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另外,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因此,夫妻可签订婚后买房协议,写明房屋产权归哪一方所有,然后到当地公证处公证一下。并且在办理房产时,将公证书交给不动产权证办理机关就行了,这样房子就永远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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