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成年后离婚判给谁
一、孩子成年后离婚判给谁
关于亲所提出的问题,即子女成年后离婚应由何人负责抚养,这实际上是个相对简单明了的问题。
在我们国家的法律框架下,当孩子发展到成年人阶段时,其便具备了独立自主或自行决策的能力,因此在父母因各类原因产生离婚分歧时,即便子女已成年,法院仍将会考虑听取并参考他们的个人意见。
若孩子能表达出自身的倾向性,例如更愿跟随父亲抑或是母亲继续生活,那么法院将作出相应的裁决。
然而,若是孩子未对此做出明确表示,法院则需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权衡判断,着重考虑双方的抚育能力以及孩子本身的最大利益等诸多因素。
因此,子女成年后离婚应由何人负责抚养,主要取决于孩子本人的意愿及具体情況的综合考量。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孩子成年后抚养权可以变更吗
一般孩子成年后抚养权不需要进行变更。因为孩子成年的,已经不需要父母再对其仅抚养义务了,因为也就不会存在变更抚养权的问题。但是如果孩子成年后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则此时父母可以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这种情况变更抚养权的,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
1.离婚后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2.离婚以后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另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孩子成年后离婚判给谁”,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