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结婚后娘家的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女儿结婚后娘家的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婚姻关系持续存在之时,如若双方或其中一方获纳的财产来自于继承,那么此种财产将自动默认为是夫妻共有的。
然而,若是遗嘱文件中明文规定这些遗产仅属夫或妻某一方独享,那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应当充分将这份遗产认定为继承人的私人财产,且其并不包含在夫妻共有财产之中。
另一方面,若未留有任何遗嘱,这部分遗产则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公有资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女儿结婚后,被女婿拿走信用卡透支,可以维权吗
支,可以维权吗-婚内共同举债(共同签名,或者有其他证据显示共同向别人借钱),不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一方举债非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一方非生活必须所负债务(例如做生意等等)也属于个人债务。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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