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小孩户口在男方迁移到女方需要什么手续
一、离婚小孩户口在男方迁移到女方需要什么手续
将子女的身份从父亲居住地转移至母亲居住地所需遵循的详细步骤为:
首先,需向现有的户口注册处提交迁移请求并获取相应的户籍证明文件以及其他相关资料;接着,带着这些资料前往母亲居住地对应的户口登记处进行申请,以期获得批准;紧接该步之后,母亲居住地的户口登记处将对上述申请进行审查,如若条件符合则会予以通过;
然后在原有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登记处完成户口转移手续;紧接着,原来户籍所属地区的户口登记处需要为申请人开具一份正式的户籍证明;
最后,凭借这份户籍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件来到母亲居住地的户口登记处办理正式的迁入与落户手续即可。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离婚小孩户口可以迁吗
离婚了小孩的户口可以迁,步骤如下:
1、当事人先到民政部门领取离婚证;
2、持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3、提交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以及在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4、到《户籍迁移证》的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小孩户口在男方迁移到女方需要什么手续”,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