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必须在户口所在街道派出所办理吗
一、身份证必须在户口所在街道派出所办理吗
居民在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时,并非必须前往自己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
对于那些离开了个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并前往其他省份,并且拥有合法稳定就业、求学或者居住的市民群体而言,他们可以亲自前往所居住地区的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针对自己的实际需求,选择申请更换或者增补居民身份证。
以申请更换为例,申请者需要向工作人员提交自己原有的居民身份证;而申请增补的话,则只需要提供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即可。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人在成功办理后需凭借领证回执去异地受理点领取正式的身份证件。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二、身份证必须到当地派出所吗
首次办理身份证必须到当地派出所,若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是可以异地办理,不是必须到当地派出所的。且办理前述相关手续,当事人应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六十日内一般就能领取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身份证必须在户口所在街道派出所办理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