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子有抵押怎么过户给另一方
一、离婚后房子有抵押怎么过户给另一方
依法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时,必需具备房产证明,反之将无法完成相关程序。
如属于按揭购房,则依据常态来说,房产证应保存在银行作为抵押物。
故当夫妻离异之后,若获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希望对房屋进行过户,可采用两种途径予以解决:
一种方法是在提前偿还全部贷款以解除银行对该房屋的按揭抵押之前,先对抵押事项进行注销;待获取房产证明之后,双方共同前往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相应过户手续。
另一种对策是如果无力一次性结清贷款,可尝试与贷款银行进行协商,变更贷款人身份,并重新订立住房贷款抵押协议。
然而,采取此种做法相对较为繁琐。
对于具有合法房产证的情况而言,处理离异后的按揭购买房屋过户事宜显得更为简单直接。
只需遵循常规的过户流程便可顺利完成手续。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离婚后房子赠与未成年子女能吗
离婚后夫妻协商一致可以将房子赠与未成年子女。
夫妻基于离婚事由将夫妻共同财产处分给子女的行为,可以认定是一种目的赠与行为,具有一定的道德义务性质,也属于一项诺成性的约定。在双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得以解除且离婚协议的其他内容均已履行的情况下,应视为夫妻一方赠与财产的目的已经实现,只要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故其赠与依法不能随意撤销。
综上,离婚协议中约定将财产归孩子,并且已经离婚,该赠与属于道德义务性质且具有诺成性,任何一方想要回财产得不到法律支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后房子有抵押怎么过户给另一方”,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