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关系解除和自动恢复
一、收养关系解除和自动恢复
实现解除收养关系的方法共有以下几种:
首先是通过当事人之间的协商以及对违法行为的认定来达到解约目的;
其次当两者之间的关系严重恶化时,也可通过协议方式进行解除;
最后若未能达成约定解除协议的话,便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形成案由申请。
关于当事人协商解除收养关系这一事宜,必须亲身前往当地的民政机构办理相关手续以进行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我们得知在被收养人尚未成年前,收养人和送养人各自均不得单方面解除此种关系,然而如若双方能在自愿基础上就此类问题达成共识并签订解除协议的话,则无需参照上述条款。
当养子女年满八周岁之后,解除这层养子关系还需得到其本人的首肯。
如果送养人或收养人有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现象,导致侵犯了未成年的养子女享有合法权益,那么送养人有权提议至此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养育契约予以解除。
倘若送养人、收养人在此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他们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如果养父和养女之间的关系已经在某种程度上恶化,使得双方难以在同一屋檐下继续居住,他们也有权利通过协商避免这层关系的继续存在,如若协商未能实现,他们同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收养关系解除协议书如何写
1、当事人双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2、收养关系的成立时间、经过;
3、解除收养关系的原因;
4、解除收养关系后住房及有关财产、生活安排等方面事宜的处理;
5、解除收养关系的日期;
6、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内容;
7、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日期。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收养关系解除和自动恢复”,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