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给子女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么
一、父母给子女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么
在盘点婚前财产时,遇到了关于老一辈亲人赠予房产或为年轻人支付部分房款的问题。
对此,法律规定如下:
当儿女在步入婚姻殿堂之前,长辈们为他们购置房屋或付出部分购房款项,这些财物都应该被视为父母单方面赠送给孩子的礼物,所以本质上是个人所有的财产。
然而,若长辈们在儿女结婚之前为他们购置房屋时提供了全部资金支持,那么这笔款项应被视作针对自身孩子一方赠与的产物,同样作为其个人的财产来对待。
再者,如果在儿女步入婚姻殿堂前,父母为他们双方购置房屋出价投资的话,那么这种投资实际上应该被看作是他们对自己孩子个人的赠与,不过,只有在父母能澄清自己是向孩子双方进行赠与的情况下才能被这样认为。
至于一旦一位家庭成员与他/她的配偶结成连理之后,为了支持对方购置房产,长辈们提供的投资就需要依循事先商定好的条款来处理;若在此之前并无任何条款以供遵守或者这些条款表达得含糊不清,那么房产就是成为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资产,但其中确实指明明确归属某位伴侣一人的资产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二、父母给子女购置婚房有哪些风险
父母给子女购置婚房一般会出现房产归属不明确的风险。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父母给子女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么”,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