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可以领养子女吗
一、单身可以领养子女吗
在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单身并未被纳入不可收养孩子的范畴内,也就是说,只要相关人士符合严格的法定规定,他们同样具备成为养父母的资格。
详细而言,第一条规定应是“无子女状况”,这里所指的“无子女并不代表养父母无法拥有自己的亲生骨肉,也不包括收养他人子女或过继子女的可能性;
其次,对于已婚夫妇有拟收养子女的意愿时,必须经过其婚姻伴侣的统一同意才能切实进行收养实操;接着,对于两性间的收养行为,通常要求收养人的年纪应大于被收养人40岁以上;而在第四点上则提到,若要收养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则需排除被收养人生父生母存在重大特殊困难导致其无力抚养该子女的情况,同时,也无需对“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年龄差距须达到40岁以上”以及“被收养人年龄不超过14周岁”的条款有所顾虑;
最后一项,如果是收养被遗弃在福利机构的孤儿、身体残障儿童或是难以寻找到生父母的婴儿,那么对于收养人是否为单身或是收养单一孩子的数量,都可以不去过多地强调。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二、单身可以领养孩子吗
单身的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能领养孩子:
(1)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2)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3)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4)年满三十周岁,并且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5)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的限制。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限制。
收养程序的规定: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收养的效力:
1、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2、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的姓氏,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氏。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单身可以领养子女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