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抚养权怎么判定标准
一、离婚抚养权怎么判定标准
1、在司法裁决过程中,法院将全面考量儿童的年龄、性别、身体健康状况及教育需求等诸多要素,以及父母各自的经济条件、照料能力、职业情况与生活环境等重要元素,以此为基础来最终决定未成年人抚养权的归属问题。
2、针对儿童的年龄阶段特点,相关司法机构也会采取相应的审查规范。
其中,未满两周岁的子女,其抚养权通常会由母亲来持有;而大于或等于两周岁的子女,抚养权则应依据家长间的具体情况及其所在法院的明确判断来做最终的确认。
至于已经年满八周岁的子女,司法机关应亦或是存在其它明显影响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恶劣行径,那么此类家庭的家长往往无法取得未成年人的抚养权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抚养权的判定标准
离婚孩子抚养权判定标准如下: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如果有其他不适宜随母亲生活的原因,也可随父亲生活。
二、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如果当事人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时,法院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
三、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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