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孩子可以共同抚养吗
一、协议离婚孩子可以共同抚养吗
在制定离婚协议时,针对涉及到孩子抚养问题的条款,法律允许进行共同抚养的约定。
具体而言,可按照以下六个原则进行约定:
首先,若子女尚不满两周岁,一般来说应当由女方抚养。
此项规定主要考虑到未成年人正处在成长发育阶段,需要依靠母亲的乳汁哺育,同时母亲也能够给予孩子更多的关怀和照顾。
其次,如果子女年满两周岁但不足十周岁,并且女方已经实施了永久性的节育措施,而男方则尚未实施该行为,或者男方的年龄与女方相差较小,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子女通常应交由女方抚养。
再次,如果子女从出生以来便一直由女方抚养,若在离婚后被迫更改由父亲抚养可能会使得他的生活方式产生重大变化,并对他的健康成长造成重大影响,那么在此种情形中,女方拥有优先获得子女抚养权的权利。
接下来,若男女双方在抚养能力上,诸如职业稳定性、收入水平等方面没有显著差异,而且如果男方被证实存在破坏婚姻关系的过错,例如有充分的证据表明他有婚外恋等行为,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女方在争夺子女抚养权方面将占据优势。
最后,如果男方存在一些不良嗜好,例如沉迷于赌博、酗酒等活动,这些行为对于子女的成长发展具有负面作用,则在这样的情况下,女方同样有机会争取到子女的抚养权。
总的来说,在离婚协议中进行共同抚养的约定,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合理安排,以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不受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协议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是如何规定的
协议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具体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协议离婚孩子可以共同抚养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