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了房子还有两个人的名字怎么办
一、夫妻离婚了房子还有两个人的名字怎么办
若离婚手续已办妥,房产证依旧载有两位当事人之姓名,这则意味着此房产隶属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因此,两位当事人可于离婚之后自行协商分割事宜。
若是未能达成共识,便可依法提起诉讼,请求法庭在此过程中进行裁决和分配房产。
在司法实践中,法官通常会遵循以下原则来处理此类问题:
首先,若两位当事人均希望保留房屋,他们可以提交竞价书,以最终出价较高的那位为准,获得整套房屋的所有权;
其次,若只得一方要求拥有房屋权益,那法官将判定房屋归属该方所有,而后由专业的估价机构估算出市场价值,获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必须向另一方支付等额的补偿金;
最后,倘若两名当事人均无意争取房屋的所有权,那么法院会根据当事人提出的申请,依法进行房产的公开拍卖或变卖操作,然后再对拍卖或是变卖后所得的款项进行合理的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离婚了房产如何分
一、对于夫妻共有的房产,如何分割首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如果是该房产是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一般认定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财产,夫妻二人共同支付的贷款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如果房产属于夫妻一方婚前财产的,婚后并未加上配偶的名字,那么离婚时配偶无权分割该房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夫妻离婚了房子还有两个人的名字怎么办”,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