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子女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一、有子女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倘若在离婚协议中涉及到一子一女的抚养安置问题时,以下几项要素务必仔细商定并明确表述:
首先,要准确详尽地列明夫妻双方当事人的个人身份资料及相关情况;
其次,需要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细致全面的划分和分配处理;
再者,必须明确表述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特别是如若两个子女均为未成年人,更需分别详细列出子女将由哪一方亲自身负养育责任,而另一方作为非直接抚养义务承担者,又应支付多少抚养资助金以及如何具体实施付款措施等事宜。
具体条款细节,由双方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充分协调达成一致共识之后拟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有子女离婚是否退彩礼钱
1、有子女离婚一般不退彩礼钱,双方对此有争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是否应当退还彩礼。
2、但若是离婚之后,满足这些条件是可以让女方返还彩礼的: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3、彩礼返还的是全额还是部分,需要分情况来定,若是两人未办理结婚证、未共同生活,那么就需要全款返还,若是未办理登记,但一起生活过了,就能只能返还一小部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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