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父母的房产要交多少钱
一、继承父母的房产要交多少钱
就继承父母的房产而言,必须承担一些相关的费用,包括公证费,这笔费用旨在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及透明度。
对于受益金额在二十万元以内的情况,它所产生的公证费将依照不超过百分之一点二的比例进行收取。
除此之外,还会有其他费用如工本费,通常来讲,与宅基地相关的不动产,每份合同需缴纳八十元人民币的工本费,而对于非住宅性的房产则按照每份合同五百五十元人民币的标准缴纳。
至于税费方面,需支付万分之五的印花税金,同时还有契税,其税率为百分之三,但对于法定的继承行为,相关的契税是可以免去的。
值得注意的是,现如今,对于遗产房产的过户手续,已经取消了原本需要办理公证的程序,因此,若你并不打算进行公证的话,那么也无需缴纳任何相关的公证费用,然而,房屋评估费用确是根据最终评估出来的房产价值作出相应征收,而非像法律所规定的那般统一。
另外,若法定继承人不止一位,而只有其中一位继承人继承该房产时,就需要得到其余继承人的书面许可,表明他们愿意放弃自己对此房产的继承权利。
对于子女通过继承的方式获得父母的房产的行为,无需支付营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及契税等各项费用。
继承人只要凭借书面遗嘱的支持,便可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然后凭借继承权公证书前往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变更姓名的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二、继承父母的房产出售要交20%的个税吗
需要缴纳20%的个税,夫妻名下无房,该房产权满5年则不用交。按规定个人原房产如果是通过赠与,继承取得,再次过户要交纳成交的20%的个人所得税,如果继续继承或赠与(夫妻名下无房,产权满5年)则不用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规定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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