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办理结婚证的要求
一、异地办理结婚证的要求
身处异乡境地,实际上并无法顺利完成结婚证书的申领事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男女双方皆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户口簿等资料前往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抒发起结婚登记的申请。整个办理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申请、审查、颁发证书。
值得注意的是,若男女双方均尚未达到法定婚龄,或存在任何一方已有配偶,或者其与另一方之间又存在近亲血缘关系的话,上述申请便会被视为不符合法律要求而无法通过审批程序。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异地办理结婚证需要哪些手续
异地办理结婚登记,男女双方需要到可以异地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需要提供居住证、身份证、户口簿。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的非本地户籍的内地居民,可以异地办理结婚登记。
民政部2021年5月19日宣布,经国务院同意,2021年6月1日开始,将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
若男女双方均为非本地户籍的内地居民,且居住在上述试点地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
二、双方自愿结婚;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三、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民法典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异地办理结婚证的要求”,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